为切实加强学校各项收费管理,规范各单位收费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学院收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学院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一、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管理
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前提下,高校代提供服务单位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服务性收费是指高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 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做到“事先告知,自愿选择,学生确认”后方可办理,严禁强制服务。
2、 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产生的折扣、让利等须全额返还给学生,严禁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
3、 学生首次办理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和应当取得的证(卡),如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校徽、校园卡、就餐卡等不得收费。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4、 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收取的款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核算管理,并向学生出具合法票据。
二、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收费方式、收费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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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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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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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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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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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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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部门及收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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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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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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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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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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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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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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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一卡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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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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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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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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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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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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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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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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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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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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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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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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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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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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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体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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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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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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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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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成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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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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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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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体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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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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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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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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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成本或修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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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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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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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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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15年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