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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及办理机构(含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浏览量:[]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程

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要求,依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与其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所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0013:0016:00

联系电话:021-56075555-13033

传真号码:021-56958696

电子邮件:shxjdzb@126.com

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

邮政编码:200072

(二)   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1- 66102042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

邮政编码:200072

电子邮箱:shxjdzb@126.com

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 政府机关投诉,由接受投诉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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