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申报和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本次将组织开展高校教师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议。
2、2019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高校教师不属于本次高级职务申报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高校教师不属于本次中级职务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的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二、 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3日中午12:00前,拟申报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人事处登记并将预审材料原件、相关登记表交人事处初审;
2018年12月6日前,院教师思想品德考察组对申报者进行思想品德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前,院教师教育教学考察组对申报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前,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材料进行学术能力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前,院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职称名额进行综合推荐,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2018年12月12日前,被推荐者到人事处领取《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等相关表格;
2018年12月13日前,被推荐者将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交人事处。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审材料目录》
附件2:《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
附件3:《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