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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2年04月09日 浏览量:[]


各系部、处、室:  

近年来,在大学生外出旅游过程中,由于组织不力,加之管理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导致大学生在旅游过程中受伤及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学校、学生的健康发展,现就学生外出旅游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活动审批制度。各系部、辅导员、学生会、学生社团、各班委会等组织在校大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到院办填写《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大学生外出活动申请表》提出申请,待系部领导及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严禁未经同意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有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参加。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凡因忽视安全管理或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及无视学校有关规定而造成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系部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的各项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按教学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外出申报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五、附《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大学生外出活动申请表》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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