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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门卫管理规定(试行)

时间:2013年05月06日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工作、生活环境,特对校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本校师生员工一律凭教工信息卡、学生信息卡或者其它有效的学院身份证明如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刚入学新生或有特殊情况的师生员工特殊处理),并主动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二、其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探亲访友等,经门卫问询,需办理访客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

  三、外单位在校园内举办活动、开会或培训的,须事先经有关部门和保卫后勤处批准后,方可入校;一切从事推销和商业活动的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四、机动车(四轮以上)进出校门时,须主动出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停车证”;未持有“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停车证”的车辆,须经门卫问询、登记,用《行驶证》或《驾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校,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尚未办理或已遗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停车证”且符合申领或补办条件的车辆,请及时到保卫后勤处办理。

五、本院教职工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等机动车,须凭学院保卫后勤处统一制作的“教工助动车、电动车停放证”进入校园。

六、对于非本院教职工的摩托车和助动车、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根据校园治安形势需要,适时实行发、还牌制度,即进校门时,由门卫发放临时停放车牌;出校门时,由骑车人将临时停放车牌交还给门卫;无临时停放车牌者,经门卫问询核实后方可放行。

  七、货车、施工车辆,须提前向保卫后勤处报批,凭报批手续,经由学院2号门进出,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八、教练车、非法改装车、无牌无证车和未进行年检的车辆(含摩托车、助动车),不准进入校园;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九、机动车、助动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限速5公里/小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十、学校公有和相关单位的物资、设备、器材等财产和私人大件物品、贵重设备,不论是车载或人携,出校门时须出示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行放行条”,经门卫查验签字并收回后方可放行。“物品出行放行条”由保卫后勤处处统一印发。

十一、凡不遵守本规定,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妨碍门卫正常执行任务的,校内人员给予通报相关部门,校外人员由保卫后勤处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校门秩序和门卫工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本规定适用于原平路校区和高平路学生公寓区域

十三、本规定由学院保卫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保后处

                     2011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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