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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代会巡视检查制度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工会应组织代表对教代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将巡视检查情况和整改建议以书面形式向被巡视部门反馈,督促整改。

    一、巡视内容

    主要为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代表提案落实情况;学院中心工作完成情况;教工普遍关心或反映强烈的问题;学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巡视组织

    1. 巡视组长由教代会主席团主席担任,工会指派一名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代表组成,也可邀请部分教工参加。

    2. 工会和被巡视部门磋商后,确定巡视内容,工会负责制定巡视方案,并在巡视开始前十五天通知被巡视部门。

    3. 工会负责对参加巡视的代表进行巡视前培训,提高巡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巡视形式

    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现场考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

    四、巡视要求

    1. 参加巡视的代表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责任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履职,提出合理化建议。

    2. 被巡视部门应尊重和支持巡视代表行使民主权利,配合巡视组工作,重视巡视建议和意见,并将整改后的情况报告巡视组。

    3. 巡视结束后,巡视组应将巡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被巡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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