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现提几点注意事项,望各部门进一步对照标准梳理,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对外公开的信息一般提供预览,但不提供下载。
2.信息对外公开之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把关,切实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简洁、清楚、明确,不造成误解。
3.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应该及时公开,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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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参照《2021-2022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若有改动将及时通知。请于10月13日前更新完毕。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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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