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五、凡报考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专业的考生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面试时间:4月15日13:30-15:30。(面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过2018年依法自主招生该专业面试且通过的考生无需参加。) 六、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