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行为规范和准则》(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和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田春主持会议并领学《行为规范和准则》,对《行为规范和准则》提出的十二条准则要求进行了传达与解读。学校党委副书记李越、人事处处长张蕾应邀参加专题学习会,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参会。
田春院长根据《行为规范和准则》提出马院的具体落实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师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和教育,引导思政教师努力成为“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好老师;二是在部门引进教师、推优评优、项目申报等工作环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三是通过定期集体备课、学术研讨、教研活动等形式,不断提升思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四是不断探索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教学效果;五是通过暑期实践研修,丰富教师实践经历,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
党委副书记李越针对严格落实《行为规范和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指出:一要在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基本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更高标准严格落实好《行为规范和准则》,以更高标准规范职业行为;二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守好底线,以身作则,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以高尚品行教书育人;三要坚定政治立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乐教善教、潜心育人,善用信息化手段,努力提高育人质量;四要加强优秀典型选树,全体思政教师应认真学习领会基本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思考反思,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努力奋斗。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思政课教师深刻认识到《行为规范和准则》制定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了《行为规范和准则》精神和主要内容。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行为规范和准则》要求开展工作,将严格规范自身职业行为,以高标准推动学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