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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学院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学院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内容,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设在院长办公室,由院办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利用各利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1、学院建有自己的门户网站,本学年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广大师生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学院及各系部开展的各类活动。

2人事处对于教师招聘与教师聘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并将师资队伍情况与教职员工职称评定要求公布于学院门户网站上。

3、财务处将每学期学费收取标准,通过公告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且连同新生录取通知书下发给新生。同时通过教代会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4、教务处严把教学质量关,以系为单位聘请专家成立督导委员会,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教师进行考评,同时学生也参与对教师的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招生办认真做好每年的招生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各类招生宣传,在学院门户网站设有“阳光招生”专栏,详细罗列了学院各系现有专业、招生计划与录取分数线、招生政策与问答等版块,体现了透明招生的原则。

5学生处管理学生事务,对于学籍管理、帮困助学、资助工作体系、学生申述等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院系按要求审批并将结果于人流量稠密地点的公示栏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6、学院门户网站设有“教学科研”专栏,展示了学院重要教学成果,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

7、学院还自办有《行健人》报纸和《行健论坛》杂志,可知晓学院各类工作信息,或者发表文章,共同进行学习交流。

四、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和OA办公系统,分别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院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材料:普发文件、学生手册等。

  3、各类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行政会议、中心组学习会、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等。

4、公告板:学院设有固定的宣传栏、公示栏等,进行各类公示。

5、“校园110”电话:学院安排中层干部值班,随身携带“校园110”手机,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问询。

6、其他形式。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各类信息,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来自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评议或举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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