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申请人需要采购或领取低值耐久品及大批量低值易耗品时需填写此表。
二、如申请人所需采购物品为固定资产时,则需由部门提交《学院设备申请表》,勿需再填写此表。
三、如申请人所申请的物品均为一般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可直接至办公室领用,勿需再填写此表。
附:固定资产、耐久品、低值易耗品分类说明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科目类别:
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家具,图书,其他设备等。
三、低值耐久品的界定:
指单位价值低于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五、低值易耗品的界定:
指单位价值低于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使用后不能恢复原有物质形态的一次性消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