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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时应取得哪些材料

时间:2010年03月01日 浏览量:[]

毕业生离校时应取得以下材料及办理有关手续:

一、学历证书:在学生处或班级辅导员处领取;

二、报到证: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到各系就业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处领取;

三、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学生处办理领取(一般指非上海生源);

四、蓝表批复件(非上海生源):全称《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在哪申请办理,在哪领取批件。批件一式四联,黄色一联必须交到校就业中心。(一般情况下专科、高职生较难通过审批);

五、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必须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团员到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六、档案:毕业生毕业后二个月内未领取个人档案的,由学院统一办理,将学生档案转移至学生户口所在地职介所;

七、未就业学生须到各系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办公室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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