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自纠工作目的
为了规范我院教育收费行为,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坚持依法办学,特修订我院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制度。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原则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应以规范教育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以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
2.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投诉则必查。检查应有记录,处理应有程序。
3.如上级部门有要求,应及时安排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三、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1.查学院现有收费项目与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的可收取的项目、标准是否相符合。
2.查学院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是否合规、合法。
3.查学院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是否未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
4.查学院票据使用情况,是否收费后未向学生出具合法票据。
5.查学院教育收费是否及时、全额上缴财政,是否存在截留情况。
6.查学院是否存在违规招生现象。
7.查学院“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资金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挪作他用的现象。
8.查学院教职员工是否存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四、自查自纠工作由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由组长负责,由财务处具体执行。
五、自查的时间每学期开学至学期结束,对收费各项工作跟踪进行。
六、自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七、本制度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原学院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