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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制度

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自查自纠工作目的

为了规范我院教育收费行为,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坚持依法办学,特修订我院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制度。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原则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应以规范教育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以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

2.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投诉则必查。检查应有记录,处理应有程序。

3.如上级部门有要求,应及时安排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三、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1.查学院现有收费项目与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的可收取的项目、标准是否相符合。

2.查学院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是否合规、合法。

3.查学院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是否未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

4.查学院票据使用情况,是否收费后未向学生出具合法票据。

5.查学院教育收费是否及时、全额上缴财政,是否存在截留情况。

6.查学院是否存在违规招生现象。

7.查学院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资金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挪作他用的现象。

8.查学院教职员工是否存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四、自查自纠工作由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由组长负责,由财务处具体执行。

五、自查的时间每学期开学至学期结束,对收费各项工作跟踪进行。

六、自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七、本制度于201591日起执行,原学院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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