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在本部门固定资产负责人处登记,并填写固定资产借用单。一般规定一周内归还,如遇特殊情况需长期借用的,需经部门主管审批。
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本部门固定资产负责人处签字确认,
学院规定,部门之间、教职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固定资产办公室,并填写《部门固定资产调拨单》,双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管理员在资产清单中作出相应更改。
教职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学院,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
保卫后勤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