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院教育收费工作,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物价局关于教育收费的规章,彻底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我院教育收费工作制定本院自查自纠工作制度。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规章。
2.按时检查、不定期检查和有投诉则必查相结合,检查有记录,处理有程序。
3.按时进行上级部门安排的自查、自纠,并及时上报结果。
4.自查自纠以国家法规、上级部门规章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三、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1.查学院收费与收费许可证中规定的项目、标准是否相符合。
2.查学院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承诺兑现情况。
3.查学院收费公示的时间、内容与执行的情况。
4.查学院收费通知单与收费许可,收费公布的项目、标准是否一致。
5.查收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6.查教育收费缴存财政专户是否按时、如数,有无拖欠、截留情况。
四、自查自纠工作由学院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领导和工作,由组长负责,由计财处具体执行。
五、自查的时间每学期开学至学期结束,对收费各项工作跟踪进行。
六、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七、自纠工作由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纠工作。
八、本制度制定于二○○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