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委、静安区教育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通知,现将2015-2016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作为静安区政府主办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学院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内容,有效保证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徐沫扬任办公室主任。
三、利用各利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1、学院建有自己的门户网站,广大师生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各系部开展的各类活动。门户网站上建有“网上荣誉室”,展示了学院多年来得到的国级级、市级、区级、校级等各类奖项。2015学年度,学院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13条、公告41条、招生72条、就业30条、技能培训15条、图书馆58条。
2、学院门户网站专设信息公开专栏。首页公开院长办公室信箱、学院纪委信箱。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人事工作投诉电话、招生考试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3、人事处对于教师招聘与教师聘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并将师资队伍情况与教职员工职称评定要求公布于学院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中。
4、财务处将每学期学费收取标准,通过公告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且连同新生录取通知下发给新生。同时通过教代会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5、教务处严把教学质量关,以系为单位聘请专家成立督导委员会,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教师进行考评,同时学生也参与对教师的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招生办认真做好每年的招生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各类招生宣传,在学院门户网站设有“阳光招生”专栏,详细罗列了学院各系现有专业、招生计划与录取分数线、招生政策与问答等版块,体现了透明招生的原则。
6、学生处管理学生事务,对于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奖学金、学生申述等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院系按要求审批并将结果于人流量稠密地点的公示栏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7、学院门户网站设有“教学科研”专栏,展示了学院重要教学成果,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
8、学院还创办有《行健人》、《行健论坛》,师生可通过这两种渠道发表文章,进行学习交流。
四、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和OA办公系统,分别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院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材料:普发文件、学生手册等。
3、各类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行政会议、中心组学习、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等。
4、公告板:学院固定的宣传栏、公示栏等,进行各类公示。
5、其他形式。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各类信息,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来自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评议或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在学院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各部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联系人:徐沫扬
联系方式:56958696
发布网址:http://xjgk.shxj.edu.cn/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