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
1、 严格执行国家对单位银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
2、 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从事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
3、 银行账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4、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制“单一账户转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批准,由财务处核算无误后,方可领取支票。
5、财务处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使用支票前,需填写“单一账户转账申请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6、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鉴,领取的所有支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及收款单位全称,不允许远期支票、空头支票。不允许转让,抵押。不允许签发与发票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7、支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8、 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9、每月去银行拿当月的回单,取回的回单作为单据附在凭单后面入账。
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1、 日常用的现金由出纳保管在财务处保险柜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2、 各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限额,备用金定额根据各单位业务量大小提取。财会人员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补足备用金。
3、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都必须及时解缴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各单位应记好现金日记账。
4、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零星开支 1000 元以下业务用现金结算,超过 1000 元的,原则上应当通过公务卡、转账、电汇等办理结算手续。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5、使用现金付款时,需要让收款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确认。
6、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7、现金不足时,开具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备用金。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