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所考场负责人在考务人员地协助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二、根据鉴定项目要求,督促技术人员检查、调试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工量具等齐全完好。
三、根据鉴定要求督促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做好考前的考场清理、考位布置和辅料配备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开考前30分钟,负责对考评员考勤,分发《考评人员评分表》。并将考场状况和考前准备情况向考评员交底,引导考评员熟悉并检查场地与设备。
五、开考前30分钟,核对考生身份证(含社保卡、学生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协助电脑操作员组织好考生抽题和发放《技能考核通知单》、考号胸牌等工作。
六、每场开考前10分钟,负责引导候考区学员进入指定考位,等待考核,保证鉴定有序运转。
七、负责调度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做好考评有关辅助工作和鉴定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八、整场鉴定结束后,回收《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和评分对照表,填写并封合《职业技能鉴定情况检定所(点)记录表》,一并交督考员封袋。
九、根据鉴定内容的相应要求,妥善保管有关考件。
十、负责将由督考员当众封袋后的《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督考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检定所(点)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考评员记录表》和《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评分对照表于当天或第二天送交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