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服务标准要达到《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
二、每天要打扫图书馆、行政大楼、教学楼、体育中心、实训楼、一期学生公寓等公共部位,以及整个校园的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无尘、无污垢、杂物、废物要及时打扫清理。
三、校内设置的公共垃圾箱,定期清运、定期清洁,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
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等,保持地面无积水,干净、无杂物、冬季气温低于零下时要关闭门窗防止水管冻裂。
四、校区公共设备表面进行保洁剂或防锈处理,保持光亮洁净。
五、教室靠近走廊的窗玻璃由学生保洁,教室外窗玻璃,幕墙玻璃每年保洁一次(特殊情况增加保洁次数),3米以下门玻璃每天保洁。
六、保卫后勤处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保卫后勤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