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区教育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工资工作的平稳推进,经学院二届一百零五次党委会讨论决定,成立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调解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群
副 组 长:马毅鑫 蔡 红 方 明
组 员:季淑惠 郭光武 章卫芳 闵次凡 马凌鹂 钱慧懋 徐沫扬
教职工代表:郑 敏 舒仙桃 骆郧滨 李 桉
人事调解小组:
组 长:马毅鑫
组 员:季淑惠 闵次凡 顾 斌 骆海英 邝 姗 王衍祥
郭 宏 孙 波 田 春 王 莹 曾 恬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