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对各种违章事件的处理规定

时间:2013年05月06日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违反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则者,罚款3050元,造成计算机严重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二、图书馆各出入口请当事者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三、损坏图书馆的各种设施,须赔偿材料及修理费或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校保卫部门处理。

四、对于在图书馆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吸烟和吃零食者,责令清扫。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图书馆

20119

上一条:入馆须知

下一条: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关闭】